龙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龙州县(LongzhouXian)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辖县,边防要地。位于自治区西南部,左江上游,平而河与水口河汇合处,与越南高平省毗邻。面积2317.8平方公里,人口25.32万。县府驻龙州镇。龙州建制始于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南大门历史悠久的古城。地形以龙州盆地著称,一般海拔约200米,最高峰大青山海拔1046米。地处南亚热带南沿,气候暖和湿润,常年无霜,植物繁茂,动物种类繁多,建有岗自然保护区。经济林有棕榈、橡胶、木菠萝、八角、櫶木等。櫶木为龙州特有珍贵木材。龙州为边防重镇,西有水口关,西南为平而关。龙州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左江革命胜地。1930年2月1日,在中共广西前委、李明瑞、俞作豫等领导下,爆发了震撼左右江的龙州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重要的革命遗迹有红八军军部旧址。名胜古迹有小连城和棉江花山崖壁画等遗迹。龙州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如春,各种资源极为丰富。